1、小于35歲,無并發癥者:運動量無須限制
2、超過35歲,長期沒有運動習慣,有10年以上病史之患者,以接受運動測試及運動處方為宜;最好接受體檢,以查明是否有視網膜病變、腎臟病變、周邊或自主神經病變等并發癥。
運動前之安全血糖范圍︰100~250 mg/dL
暖身及冷卻︰5至10分鐘,身體柔軟運動或輕度有氧運動
運動類型:較理想者為︰使用大肌肉群,低阻力,低負重,高重復性,如游泳,騎單車,慢跑,快走;避免閉氣用力之運動如舉重,伏地挺身
運動強度:常以心率當作指標
運動頻率:每周三次以上
運動時間:20至40分鐘(不含暖身及冷卻);時間過短不易達到運動效果;時間過長容易引起低血糖
運動的時刻:飯后60~90分鐘;注射胰島素后至少一小時
并有視網膜病變時,開始運動前應請教您的醫師
背景性視網膜病變:仍可運動
增殖性視網膜病變:血壓或眼壓升高可能導致網膜出血或剝離
避免:會使血壓上升太多的運動(收縮壓不應高于170mmhg)、會造成頭部反覆衝擊的運動、需要彎身使頭部低于腰部的運動、等長收縮運動如舉重、過度劇烈的上肢運動、不要在用力或負重時閉氣或吸氣(吐氣較好)
較適合的運動︰低強度之游泳,騎單車,或走路
下列情況應避免運動:最近有玻璃體出血;剛接受雷射治療后
下肢感覺較差者︰避免足部撞擊性運動;穿著適當運動鞋,大小適中,可吸收衝力;穿鞋不要超過五小時;運動前及運動中檢視足部。
自主神經病變患者︰運動強度不宜太激烈,最好能時時監測血糖。
長期進行散步,游泳,騎腳踏車等運動:能減緩周邊血管病變之惡化。
運動中腿部發生不適時:若可藉轉移注意等方法改善,則可繼續運動;疼痛加劇才暫停休息,一旦疼痛消失時應繼續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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